来源:淄博晚报
2019-09-24 10:07:09
淄博公安交警重拳打击非法“带路”行为,多警种联合执法整治,将盯梢、跟踪周村交警的“带路车虫”于某某、毕某某以及为逃避公安交警查处而花钱“买路”的车主谢某某、程某某、丁某、解某某等人抓获。截至9月22日,两个月以来,淄博公安交警周村专案组集中打击整治“带路车虫”,已行政拘留12人。昨天,淄博公安交警向社会公布多起典型案例,提高打击警示震慑作用,向社会宣告铁腕整治非法“带路”行为的决心。
盯梢交警通风报信
严重阻碍执行公务
在交警队门口暗中盯梢,一旦有警车出动就马上尾随跟踪,把交警动向通报给超载大货车车主,以帮助车主逃避交警查处,这就是市民常说的“路虫子”。所谓“带路车虫”是非法“带路”人员的俗称,他们受雇于运输企业、大货车司机,也有的直接为自家车辆服务,通过蹲点守候、盯梢跟踪等方式,为超载大货车逃避交警查处提供“情报”。
近年来在道路运输行业中滋生出来的“带路车虫”,及其所袒护的大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严重阻碍公安交警执行公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及公共安全,严重破坏交通运输秩序。
多警种联合成立专案组
重拳打击非法“带路”
为重拳打击非法“带路”乱象,维护交通治安秩序和道路运输环境,自7月下旬,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署开展严打非法“带路”行为,实行多警种联动机制,在全市各区县全力推进专项行动。行动以来,淄博公安交警积极排查嫌疑车辆,收集线索,先期联合周村公安分局,抽调刑侦、治安、交警、派出所等多警种精干力量,专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带路”行为专案组。
12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车主同样受到处罚
专案组从于某某案入手,成功锁定并抓获了一批非法“带路”人员。同时,为逃避公安机关查处而花钱“买路”的车主,也依法受到处罚。截至目前,已有12人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在侦办中。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付峰介绍,全国各地因超载大货车发生的惨剧屡屡发生,但有些人却无视生命安全,挑战法律权威,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盯梢跟踪执勤警车的方式,为超载大货车提供信息,带车绕卡绕道躲避检查。
淄博公安交警将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带路”“带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淄博公安交警公布典型案例
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昨天,淄博公安交警向社会公布了打击非法“带路”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民警介绍,于某某,自2018年5月以来,多次通过驾车跟踪、盯梢交警队执勤警车的方式,将执法车辆执勤时间、地点,利用微信等方式提供给超载大货车车主,帮助超载大货车逃避违法处罚,并以此谋取私利,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丁某经营的大货车超载拉货,为躲避交警部门查处,他利用于某某非法“带路”方式,获取交警查处违章时间及地点等信息,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28日,解某某经营的大货车因涉嫌超载被周村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在执勤民警将车辆带往联合治超停车场过磅时,解某某指使货车司机逃离现场并将大货车钥匙带走,致使交警部门无法对该大货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重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经查,2018年6月以来,因经营的大货车超载拉货,为躲避交警部门查处,解某某利用于某某非法“带路”的方式,获取交警查处违章时间及地点等信息,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 冯艳辉 通讯员 白继农 罗苓秋 陈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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