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
2022-01-04 05:50:01
复工复产时段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在节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好“开工第一课”。对未及时参加的培训人员要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的不得复工上岗。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教育和动员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工复产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确保开工安全、生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单位假期情况、停产停工情况,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复工复产后第一个上班日,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等方式,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体职工。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授课、覆盖全体人员的要求,对未及时参加的人员要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不得复工上岗。
《通知》要求,授课内容既要有分析形势政策,又要有事故警示教育,还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同时鼓励职工积极主动查身边隐患,严格举报奖励,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记者 李承琳 通讯员 李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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