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3-25 11:36:03
从2017年1月1日起,淄博大病保险正式实施。3月23日,淄博公布了首批特药定点药店。
根据相关规定,各定点药店提出申请,经特药生产企业确认可经营相关特药资质后,确定淄博市首批特药定点药店,分别是齐鲁医药有限公司齐鲁医药商场(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路34号)、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店华光路店(地址:淄博市华光路48甲7)。
按照之前的部署安排,特药实行“三定”管理。一个医疗年度内,患者可选择1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或1家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特药供应在大病保险启动阶段,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现金结算方式,实现联网后即时结算。部分注射制剂由特药定点药店供应的,由定点药店与处方外配医疗机构进行约定,确保药品配送和使用等后续服务。(记者 刘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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