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14 15:48:03
齐鲁网淄博3月14日讯(记者 孙凯旋)日前,记者从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淄川区西河镇荒山造林工程“11·6”较大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获悉,经调查,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对13名相关责任人和4家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2016年11月6日7时40分,淄川区西河镇薛家峪村的荒山造林工地在装载树苗时轻型货车溜坡,发生一起较大车辆伤害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00万元。
11月7日,淄博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淄博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淄博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报告中称,车辆停放在斜坡上,未采取挂档、车轮下垫物等防滑动措施;车上实载14人(超载10人),总质量为2345千克,驻车制动力小于下滑力,导致车辆后溜翻滚坠落,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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