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5日讯 今天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几天,山东多地开展消费维权活动,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正值春管春播之际,淄博市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护航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各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农资市场和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春耕急需必备的农药、肥料、种子等重点农资产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
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常家所所长王方宇说:“广大农民朋友在采购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看明它的生产方,一般标注在正面的最下方;第二要看明它的执行标准、许可证号,一般标注在厂名上方,尽量选购大品牌的商品,质量相对有保证;第三是要看清它的生产日期,一般喷注于产品包装的接缝,以及保质期一般标注于产品的后方,要采购保质期内的商品;第四要注意标注的使用方法,按照商品标注的使用方法来进行施肥;第五要关注一下它的详细的信息的标注,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标注的有厂名、厂址、电话这些内容。大家如果在采购过程中遇到消费纠纷、农资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