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0-05-15 09:22:05
群众通过淄博微警务平台进行刷脸认证,通过人脸识别的生物技术比对后,即可在手机上生成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可通过平台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扫码挪车、交通违法处理、禁区通行证办理等11项高频次业务。记者昨日获悉,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公安工作与互联网科技的融合度,借助信息化手段,紧贴群众需求,打破数据和系统壁垒,打破层级、部门、地区界限,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勇于推陈出新,打造了全新的“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淄博微警务平台,打通了网上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11项高频次业务“在线秒办”
据了解,平台以“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全程监督”为建设原则,将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有效融合,连接贯通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用户体系,避免群众在多平台中重复注册、多次认证;通过“实名注册、刷脸认证”,可实现交警、出入境、治安、网安、禁毒、监管等公安业务的办理。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企业、群众和民警意见的基础上,平台推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扫码挪车、交通违法处理、禁区通行证办理等11项高频次业务的在线秒办,每年预计可实现20余万群众无需到实体公安机关办理,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一键生成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
淄博市公安局为落实全市重点改革攻坚动员会议精神,完成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同时推出了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将实体身份证件转化为电子证件,有效解决了群众在未带身份证的情况下急需办理各类业务的问题。群众通过淄博微警务平台进行刷脸认证,通过人脸识别的生物技术比对后,即可在手机上生成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等同于实体身份证效力。目前,淄博市公安局与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打造了全国首创的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应用体系,群众可在全市各区县11个行政服务中心办理6000余项行政审批业务及其他亮证功能,业务部门在核验电子证件后即可打印证件,减少群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环节,以达到“减证件、减环节”的目的。与淄博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推出寄递物流亮证功能,群众在全市40余家寄递物流企业寄发快递、信件时可直接使用,提供最大限度的便民服务。
微信110报警实时获取报警人位置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报警渠道,淄博市公安局在电话、短信等常规报警方式的基础上,开通微信110报警系统。淄博微信110报警以广大微信用户为载体,采用LBS位置、手机摄像头、语音识别、人脸识别、车牌识别、音视频共享等现代化科技技术,能够实时获取报警人实时地理位置信息、案发现场音视频资料,实现精准研判、精准指挥和精准处警。淄博微信110是传统电话报警的有力补充,也是传统电话报警的强力辅助。
据悉,下一步,淄博市公安局将不断丰富淄博微警务平台功能,加强应用创新,深化业务流程再造,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本着“应上尽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公安业务迁移到网上办理,为打造“淄博效率”、跑出“淄博速度”、叫响“淄博服务”提供强大助力,确保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 刘琳 通讯员 邵家举 胡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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