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9-12-18 09:35:12
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沂源县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4人涉嫌危险驾驶被判刑。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娄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孙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任某某提起公诉。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经沂源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三千元。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经沂源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二千元。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经沂源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一千元。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经沂源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一千元。
记者 崔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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