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7-07-29 11:17:07
7月28日,临淄区发出第三季度第一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今年以来,临淄环保分局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运用环保法规,高举环境执法利剑,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污泥申报登记不实”,罚款壹拾万元。
2、淄博华野建材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产”,罚款伍万元。
3、淄博华正水处理化学品有限公司,因“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罚款伍万元。
4、淄博柏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产”,罚款伍万元。
5、淄博槐香小筑豆制品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罚款壹万壹仟叁佰元。
6、山东九强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罚款贰万元。
7、淄博裕盛源工贸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罚款壹万壹仟贰佰元。
8、淄博市临淄伊阳工贸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产”,罚款壹万元。
9、淄博中环清洗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罚款贰万元。
10、淄博益硕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罚款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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