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7-03-12 11:07:03
手机几乎是每个市民的必备品,日前,张店市民李先生却因为购买了一台频频“歇菜”的新手机,烦恼了许久,在经历了7天返修3次无果、欲换新机遭卖场拒绝后,终于在张店消保委的协助下顺利维权。
新手机频“歇菜” 卖场拒绝退换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李先生是从张店一大型手机卖场花1999元购买了某型号的一部手机,没想到仅使用了一周左右,就出现了莫名其妙的关机现象。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一般都是用了很久的老手机才可能经常死机,当下便觉得新手机出现这种情况肯定不正常,随后便找到卖场,要求换一部新机。
“销售人员先是让我到手机品牌的售后进行检测,如果确实是质量问题才可以为我换新机。”据李先生介绍,售后服务部的人员看了看手机后说是由于软件故障引起的,便为其更新了一下手机软件。“当时用着没问题了我就把手机带走了,没想到用了两天后又出现死机现象,这明显就是质量问题。”李先生告诉记者,再次到手机售后进行检测时,服务人员仍表示是软件方面的问题,第二次为李先生更新了软件。可两天后再次出现死机现象,如此过程反复了三次,李先生实在是难以接受这样的折腾,提出换新机的要求却直接遭到了卖场拒绝。“卖场说没有售后部门的检测报告不能给我换新机,报告怎么开我也不知道,不能花钱吃闷亏吧。”据了解,在李先生多次与卖场、手机售后服务部门交涉无果后,便将此情况投诉到了张店区消保委。
消保委协调 市民维权成功
记者从张店区消保委了解到,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手机卖场和售后服务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查。“通过了解情况,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手机售后服务人员没有按照规定为消费者提供维修记录,也不能出示该手机无故障的检测报告。”张店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沟通调解,最后手机卖场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了一部同规格同型号的手机。
如果没有消保委从中协调,李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换机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记者了解到,手机类投诉一直是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在此类投诉中,售后服务部门不给消费者填写维修记录、说手机故障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肯出示检测报告等是经常遇到的现象,而消费者要想更换新机或者退机就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而具有这种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很少,这就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记者 商萍萍 通讯员 成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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