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20 17:47:02
齐鲁网淄博2月20日讯(淄博台记者 吕宁)16日,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内容涉及到淄博市的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淄博职业学院等多所院校、超过8万名学生。
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面贯彻了党的教育方针,突出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开展诚信教育,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另外,新规定鼓励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创业创新,健全了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可以折算学分,计入学业成绩等等。
新规定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权益,将在各高等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提起的申诉;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支持学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等各项校内管理工作。
这次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各院校必须开展入学复查工作,在录取手续是否合规、考生档案是否一致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规定还进一步健全了“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录取时为特殊招生、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和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学生不得转专业;还规定多种情况下不得转学等等。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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