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9-12-04 10:03:12
最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淄博人才金政37条)。日前,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就文件制定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的背景和总体考虑。
答: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淄博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的关键支撑。淄博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政策创新引领人才集聚发展。2017年12月,出台了“淄博人才新政23条”。政策实施两年来,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陆续反映出含金量不高、覆盖面不广等问题。特别是市委书记江敦涛同志到淄博工作后,先后多次对人才政策完善工作作出批示,在十万大学生引进、人才公寓建设、人才和企业家服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江敦涛书记的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市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了人才新政升级完善工作。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吸收了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建议,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并同步征求了省委组织部以及政策涉及对口省直部门的意见。11月20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同时,按照市委常委会意见,我们将“淄博人才新政23条”与新制定的政策进行了整合,形成一个文件,近日已正式印发。
整合后的人才政策共分为5大部分37条,在政策把握上坚持提标、松绑、创新的工作思路,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标。主要是对部分原有政策支持标准进行提升。比如,提高对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等人才的支持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00万元、50万元,提升到现在的300万元、100万元。比如,提高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支持标准,支持年限由3年延长到5年,将一次性安家补贴20万元调整为购房给予30万元补贴,总支持由原来34.4万元提高到54万元,目前支持标准全省最高。再比如,对企业引进的硕士和本科生的支持标准也同步提升,其中,硕士总支持由10.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本科生总支持由2.8万元最高达到12万元,目前在全省支持标准最高。二是松绑。主要是对用人单位引才用才体制机制进行突破。比如,开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给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打破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双一流”、全球排名前300海外高校的毕业生,符合录用条件,经现场面试考察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签约录用。比如,打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地域限制,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解决入学问题,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对口”原则安置,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再比如,赋予重点企业更大的人才引进权限,给予“淄博英才计划”评选配额,企业引进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经考察认定可直接确定为“淄博英才计划”人选,等等。三是创新。主要是对原有政策盲点进行补充。比如,树立平台思维,加大对我市企业在外研发机构平台的支持,对于吸引高端研发人才难度大的企业,鼓励到外地设立研发机构本地转化成果。比如,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设立招才引智“伯乐奖”,对为我市引进人才的机构、单位、个人等,最高奖励30万元。设立引才“亲情奖”,对回淄博就业的本地大学生家庭,给予1万元奖励。再比如,原来对引进的人才支持政策较多,这次对自主培养的人才给予同等支持,防止“引来女婿气走儿”。针对企业反映的大专生引进难问题,在全省第一个对大专生进行支持,一次性给予1万元,等等。
问:这次出台的政策,在人才编制管理方面突破力度非常大,对高层次人才、人才的配偶以及在外淄博籍人才回淄的编制使用上,都明确了相关规定,请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
答:人才金政37条中,为满足不同人才的编制需求,我们统筹整合全市编制资源,设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对人才的用编需求,做到应保尽保。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对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二是对引进国内顶尖名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单位编制数量限制。三是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四是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五是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问:淄博一直在强调平台思维,这次政策中对创新创业平台,特别是市外平台的支持,有了很多创新做法,请问具体有哪些政策?
答:各类平台载体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延揽人才的关键支撑。“人才新政23条”在壮大平台载体集聚功能、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目前依然具有较强竞争力,需要我们继续执行落实好。这次人才金政37条,对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更大、突破性更强,比如,提高了院士工作站等平台的建站支持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比如,对“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等农业平台进行明确支持,等等。特别是,政策升级版中,首次将市外平台纳入全市人才政策体系,规定“对我市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研发成果在市内企业转化的,对该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后补助,最高支持50万元”。可以说,这是我们工作理念和创新思维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对于那些吸引高端研发人才难度大的企业,鼓励他们到外地设立研发机构本地转化成果,真正做到对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问:这次政策对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等毕业生的支持力度有了大幅度地扩面和提升。在政策中还提到了“百名博士、千名硕士、十万大学生进淄博行动”,这些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影响,请具体介绍一下?
答:年轻人是一个城市的活力,吸引集聚年轻人是目前各地的普遍共识。人才金政37条中,我们明确提出了百名博士、千名硕士、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并对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的支持进行了扩面和提标,部分政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具体政策有:
博士支持方面,有三个创新点:一是培养和引进同样支持。原来只对新引进的博士进行支持,现在对我市企事业单位自己培养的博士同样进行支持。二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同样对待。新政策中,将企业和事业单位博士支持标准拉平。三是支持标准同步提升。提高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支持标准和年限,总支持由原来的34.4万元提高到54万元。硕士、本科支持方面,对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支持标准也同步提升。其中,硕士研究生,由只对引进的硕士扩展到自己培养的硕士,由只面向“双50强”企业扩面到全市所有企业,3年内每月发放2000元补贴延长到5年,购房补助由3万元提升到8万元,总支持也由10.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本科生,原政策是对所有企业本科生每年给予0.6万元租房补贴,连续支持3年,新政策中每年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时间延长到5年,购房补贴由1万元提高到5万元,总支持由2.8万元最高达到12万元。专科支持方面,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按照学士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
问:近日,市委书记江敦涛在清华、北大开展人才特招行动时说到,在淄博,人才没有蜗居、没有合租。大家对这方面十分关注,请具体介绍下淄博的人才安居政策?
答:住房问题是人才比较关注的问题,解决好人才住房问题,对于能否吸进人才、留住人才至关重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住房工作,提出要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建设人才公寓。通过政府投资筹建、市场化运作、用人单位自建三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大批量建设租赁型和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不同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有三个突出特点:覆盖范围广。人才公寓的保障对象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符合我市相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建设力度大。2020年全市计划筹建人才公寓不少于2000套,其中:市级不少于500套、区县不少于1500套。今后,逐年加大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累计筹建不少于10000套。价格优惠力度大。价格可能是人才和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这方面我们正在调研,还未最终确定。但大家可以放心,我们会在保证工程品质的前提下,制定比市场价优惠的价格,最大程度让利于人才。二是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对未购买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的人才,在购买其他商品房时,将博士原有的一次性安家补贴20万元调整为一次性购房补助30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三是一事一议。对于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其住房问题。
好政策一定要落实好。下一步,我们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落实上,督促政策一项项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大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分层次、分领域召开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座谈会,组织人才政策服务团到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讲,想法设法把人才新政推介出去,提高社会知晓率。要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将政策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逐条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要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对部分政策、活动进行早谋划、早部署、早推进,积极抢占引才主动权,推动政策早日落地见效。市人才办将跟踪部门和区县贯彻落实政策的进展情况,并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强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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