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7-07 11:33:07
7月1日,淄博市环保局首次发布《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筛查高排放车辆公告》。其中,93辆车因排气存在超标嫌疑,需要在公告发布30日内进行治理并到辖区机动车尾气环检站复检,逾期不复检的车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淄博依托4套固定垂直式和一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对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进行遥测筛查,首次93辆机动车排气不透光烟度存在超标嫌疑。按照规定,相关车主要在公告发布30日内进行治理并到辖区机动车尾气环检站复检,逾期不复检的车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目前4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分别位于周村区张楼庄村南G309上;昌国路与柳泉路立交桥下柳泉路上;湖田机动车尾气检测站门前新村东路上;金晶大道与鲁泰大道交叉路口北金晶大道上。此外,还有一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随时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遥测。
记者了解到,今后每个月淄博市环保局都将发布一期《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筛查高排放车辆公告》。
“目前,环保部正在制定全国遥感监测的国家技术规范,待相关规范出台后,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超标车辆将有处罚依据。”淄博市机动车排气与扬尘污染监督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有了技术规范,如果被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设备检测出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车主需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复检,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车辆,交警部门就可以直接处罚了。记者 马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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