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0-09-22 09:07:09
9月20日,高新区召开体制机制改革动员大会,全面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会上提出,将强化“以实绩论英雄”“凭能力用干部”的导向,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所有干部全体起立、全员竞争、择优选聘、统筹安排。9月21日,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作委员会、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正式发布。
根据公告要求,此次选聘范围面向全市机关部门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及功能区在编在职人员(教职工、医护人员除外)。选聘岗位为:(1)纪工委监工委:副职(其中分管日常工作副职1名),内设机构正职、副职,由市纪委会同高新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选聘;(2)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正职、副职;(3)组织人事部:副职(其中分管日常工作副职1名);(4)群众工作部:正职、副职;(5)经济发展局:正职、副职,内设机构正职、副职;(6)建设局:正职、副职;(7)财政金融局:正职、副职;(8)科学技术与工业局:正职、副职;(9)行政审批服务局:正职、副职;(10)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正职、副职;(11)市场监管局:正职、副职;(12)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正职、副职;(13)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正职、副职。
应聘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中:正职人选:现任副县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三年以上,副县级年龄应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科级年龄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9月20日)。副职,纪工委监工委、经济发展局内设机构正职人选: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二年以上,正科级年龄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年龄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9月20日)。纪工委监工委、经济发展局内设机构副职人选: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科员满三年以上,副科级年龄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9月20日)。现在高新区工作的,年龄等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条件适当放宽。资格条件和岗位人选具体要求可搜索关注“淄博高新”微信号进行查阅。
特别提醒大家注意,高新区此次选聘按照“全体起立、竞聘上岗、择优选配、统筹安排”的原则,鼓励高新区符合条件人员参与选聘。所有参与选聘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实行全员聘任制、末位淘汰制,聘期内或聘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高新区现有行政事业身份人员所占编制继续保留,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高新区工作的,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实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高新区薪酬总额与发展质量挂钩,建立浮动的薪酬制度。高新区管委会自主确定人员薪酬水平、分配办法,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
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17:00点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有关材料(可搜索关注“淄博高新”微信号查阅下载)送至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区火炬大厦南裙楼1楼);咨询电话:0533-3589761,3581238(工作时间)。
记者 赵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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