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0-05-22 09:35:05
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头盔的销售价格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现象。昨日记者获悉,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工作,并发布《头盔销售价格的提醒告诫书》,对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处50万元以下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目前市场上头盔的销售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现象,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电动车、头盔、锁具头盔销售单位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对各销售单位的在售头盔近期价格变化情况,是否标注厂名、厂址以及执行的产品标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头盔市场主要存在缺货、无货情况,部分经销商已经没有库存并且进不到货,进货价格也在上涨。部分有货的经营者头盔销售价格存在一定程度上涨,每个涨价幅度在15元到20元。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头盔价格和质量管理,保持市场稳定。
记者了解到,在该局发布的《头盔销售价格的提醒告诫书》中,对全区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了价格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商萍萍 通讯员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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