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5-20 22:59: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0日讯 最近一段时间,“一盔一带”迅速成为热词广为传播,其中的“盔”指的头盔,那么是不是每一个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驾乘人都能按规定佩戴头盔呢?5月19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就依法查处了一名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机动三轮车驾驶员,当民警告知其违法行为时,驾驶员还一头雾水。
5月19日下午3点左右,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一中队民警在309国道周村爱国铁路桥附近例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时,发现一名驾驶机动三轮车的男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即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当民警告其存在的违法行为时,驾驶员魏某摘下他的安全帽,解释说戴着“头盔”了,开车出来的之前特地找了一顶安全帽,并说戴头盔太热了,相比较安全帽凉快些。
随即,民警拿过魏某手中的安全帽让他看,在安全帽的内部,明显的写着“请勿将安全帽作为行车和运动头盔使用”。这时,魏某才恍然大悟,原来安全帽和头盔之间不可以划等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魏某因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的处罚,对于这个处罚,魏某也是心服口服。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安全帽防护的是头顶,是不可以替代安全头盔使用的,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需要正面、侧面和头顶全方位的防护,头盔比安全帽的防护系数要高,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通讯员 周芙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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