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9-07-24 09:31:07
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淄川区、临淄区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案情涉及盗窃、危险驾驶、挪用公款等。其中,由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6起危险驾驶案在淄川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
近日,淄川区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的薛某国提起公诉。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毛某玉、肖某、刘某雨批准逮捕。对董某柯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批准逮捕。对陈某亮、戚某超抢劫、盗窃、寻衅滋事一案批准逮捕。对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提起公诉。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涉嫌盗窃案的孙某海提起公诉。
日前,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6起危险驾驶案在淄川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栾某、张某来、车某刚污染环境一案,经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栾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车某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张某来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禁止张某来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临淄区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燕提起公诉。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郭全荣提起公诉。以诈骗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林俊梅提起公诉。以贪污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江寿君提起公诉。临淄区检察院依法以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江寿君批准逮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对犯罪嫌疑人崔云坛批准逮捕。以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郭全荣批准逮捕。目前,上述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日前,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边兰霞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经法院审理,边兰霞一审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记者 崔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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