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01-17 11:43:01
近日,高青县划出烟花爆竹禁放区,发布《关于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呼吁市民共同守护蓝天碧水。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高青县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县城区范围内东至开泰大道,北至田横路、扳倒井路,西至东邹路、利居路,南至北支新河,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放烟花爆竹。高青县发布《关于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倡议城区禁放范围内倡导春节、元宵节、婚庆等活动使用电子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以外各镇(街道)、单位提倡限放。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在城区以外的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存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祖。倡导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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