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8-28 08:49:08
8月26日,记者从临淄区政府部门获悉,临淄区制定《临淄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即日起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暂停审批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暂停更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记者了解到,根据上述方案,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运营,依法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和相关企业的经营资质,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广应用视频动态监控、主动防御系统,力争年底前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部完成。力争到2020年底前,逐步淘汰自有专用车辆少于100辆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这次自查自纠阶段为即日起至2017年9月,集中整治时间为2017年10月至 2017年12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施清单管理,跟踪督促整改,逐个销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记者 赵文晶 通讯员 李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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