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7-05-12 15:04:05
■包含和市民息息相关的市属以外的公办学前教育收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等
5月11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两项评议”工作动员会议。今年市物价局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专项工作评议,同时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百个科室社会评议”活动。按照两个评议、并行推进的思路,市物价局通过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办好民生价格实事等实实在在的措施迎接评议,一大批群众关注的价格改革事项将在今年实现,比如市属以外的公办学前教育收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13项商品及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将下放,6月底前各区县要承接到位。
13项价格管理权6月区县承接到位
据了解,2017年市物价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开31项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项目,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市场稳定,5月底前完成。根据《意见》,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31项政府定价项目包括:养老机构服务价格;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特需医疗服务、中医服务、康复医疗服务以及个性化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自制药剂价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不含农机)等服务价格。
扩大区县政府价格管理权限,下放13项商品及服务价格管理权限,6月30日前各区县要做好承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内容包括市属以外的公办学前教育收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区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再生水价格;生猪屠宰费;城市机动车停车收费;除4A级以上游览参观景点外的其他游览参观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殡葬及延伸服务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属以外的政府投资的文化体育设施使用收费;区县(中心城区除外)公交车票价格;农村供水、供热价格等。
记者还了解到,市民关注的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将由市物价局承办,今年他们将拟定《淄博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报市政府研究后印发,并于7月底前完成。
打造“四个品牌”服务发展服务民生
在落实“三最”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做好动态优化调整,继续保持收费事项最少、标准最低;严格收费报告、收费公示制度,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有新突破”的要求,将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收费,全面纳入价格监管范畴,每月定期调度考核;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价格调整。
着眼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打造特色价格服务品牌,重点打造“四个品牌”“价格服务进企业”品牌、“价格信息社会服务”品牌、“平价商店”稳价惠民品牌、“价格争议调处”服务品牌,着力形成具有淄博特色的价格服务品牌规模和品牌效应。同时,立足群众期盼,扎实办好民生价格实事,实施民生价费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教育、医疗、涉企、涉农等民生热点领域价格检查,维护群众利益;制定出台新的《淄博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根据省局部署修订《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据了解,“两项评议”活动将一直延续到年底甚至更长的时间,市物价局将根据迎评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评议的各项工作,最终实现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物价工作之本。(记者 沙红翠 通讯员 冯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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