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5-12 14:30:05
交警对夜间违法停放车辆进行信息采集并张贴提醒单。
近期部分居民反映,张店区联通路与重庆路路口以北路段,每到傍晚有大量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妨碍经该路段进出附近小区及公交站点的车辆通行。
5月9日晚上,为进一步强化夜间交通安全管理,张店交警组织安排警力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信息采集,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对再次违法停车的依法予以处罚。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违法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应当予以处罚。
5月9日晚上,张店交警安排警力对夜间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车辆进行了实地查看,对违停车辆进行了信息采集,并在违停车辆上张贴了违法停车提示单,告知提醒车辆驾驶人不得违法停车,对再次发现违法停车的,将依法予以处罚。通过近期连续大力整治,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打压了违法停车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夜间交通秩序。
张店交警在此提醒,切勿随意停放车辆,以免影响他人通行。停放车辆不得占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或盲道,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内或施划的停车泊位内,违者将被处罚或拖移。(文/图记者 贾亮 通讯员 杨丽 马振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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