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7-13 09:56:07
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车牌丢了,刘先生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记者了解到,偷车牌虽然是小事,依然触犯法律,如果借车牌来勒索车主的话,还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提醒车主,丢了车牌赶紧报警,不要因为对方要的钱少就去“赎”车牌,从而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
7月4日,家住桓台的刘先生开车来到淄博高新区,把车放在了中润大道上一小区的门口。之后,刘先生一家跟朋友拼车去了博山。
7月8日晚上,刘先生度假回来准备开车回家,可到自己停车的地方一看,车辆的前后车牌都没了!刘先生找遍了车辆周围,也没有找到车牌,就报了警。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科技园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
民警告诉记者,车牌被盗有两种情况,一是得罪人被报复,二是有人利用车牌敲诈勒索。刘先生表示,他没有得罪任何人,那么应该是有人偷走车牌想勒索。因为刘先生离开时间太长,因此,偷车牌的人放置的卡片之类的东西就没有留存下来。
目前,民警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在此提醒市民,车牌虽然不值钱,但取走车牌也属于盗窃行为,如果利用车牌跟车主索要钱财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市民如果遇到车牌被盗不要因为对方索要几十元钱就轻易给对方,而是要报警,用法律来惩治不法分子。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张丽丽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