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8-07-26 11:01:07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窨井盖管理,消除马路黑洞,改善人居环境,淄博市召开主城区城市道路窨井盖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整治将对城市道路(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上的问题窨井盖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对缺损、移位、沉陷、与路面高差较大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窨井盖进行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产权人负责”和“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査,实行综合整治和“精细化”管理,消除马路黑洞,杜绝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主城区城市道路窨井盖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整治标准规定,窨井盖设施完好,安装牢固并保持与周边路面平顺相接,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安装高差要求;无丢失、破损、移位、塌陷等问题。整治过程中要更换为具备“三防”功能的窨井盖;车行道上必须使用球墨铸铁材质窨井盖,检查井及其周围路面1.51.5米范围内不得出现沉降、突起或破损。所用窨井盖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窨井盖表面设有明显标示标志;同时在检査井内明显部位要增设标牌,标明检査井类别、编号、产权(管理)单位及抢修电话等相关信息。
此次整治分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与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根据要求,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要对所属窨井盖建档立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定期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已经废弃的检查井,要及时予以填埋;对现有城市道路上非“三防”窨井盖,要在本年度进行更换。建立健全巡查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缺失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提高管护水平,消除监管盲区;对多个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共同使用同一窨井盖的,协调确定一个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发现窨井盖丢失、破损的,一律“先处理,再协调,后追责”,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对城市窨井盖维护管理、问题处理工作不到位的,不仅要进行处罚,而且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鼓励市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反映窨井盖缺失、损坏情况。 记者 崔晓蕾 通讯员 王振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