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0-17 09:48:10
记者 刘文思报道
晨报淄博10月16日讯 今天,《淄博市快递服务网点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稿明确,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征求意见稿提到,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开发建设要将快递服务网点(智能快件箱)纳入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应为快递服务车辆装卸、揽收快件预留足够空间。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设置智能快件箱等方式提供快递服务。在操作环节,征求意见明确,快递服务网点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快件时,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操作,不得露天作业,严禁抛扔、踩踏、坐压快件。
在收寄方面,快递服务网点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快递服务网点要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一律要对寄件人身份证件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后方可收寄。
在处罚上,快递服务网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快件过程中露天作业,抛扔、踩踏、坐压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反馈意见截至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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