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1-08-17 09:44:08
记者从高新区交警大队获悉,8月6日,高新区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对一辆噪音扰民的车辆进行布控和科技研判,于9日上午在某大厦的地下车库查获了该辆非法改装车。经查,该车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管、改变机动车外形等多项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对车辆进行了依法处罚。
采访中,民警介绍,常见的几种改装行为主要包括:发动机动力改装、改装大灯、改装排气、改车标、随意改装轮毂、加装大包围尾翼、改装悬挂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换标行为可以看做擅自改变机动车特征及机动车型号。
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 ,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高新区交警将持续严查车辆非法改装、噪音污染,提醒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记者 冯艳辉 通讯员 王紫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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