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1-05-29 09:57:05
黑烟排放明显的车辆和机械禁止在中心城区核心建成区通行。张店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表示,为持续改善张店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划定张店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包括张店区建成区也就是昌国路以北,鲁泰大道以南,原山大道以东,东西路以西合围张店区所辖区域。
禁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两大类,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水泵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燃油发动机且发动机在出厂设计时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或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或经检测污染物排放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限值的。
张店区要求,从现在起,3年内,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划定区域内,全面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紧急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应急抢险及其他民生保障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适用该通告。
记者 董振霞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