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9-08-09 09:52:08
记者获悉,《淄博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动态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由我市行业直管部门组织申报、发放绿色施工证、进行监管,凡是未纳入管控清单的施工工地秋冬季期间一律不得施工。通过合理安排工期,调整施工工序,努力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水平,将施工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中提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实行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差别化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现场(含房屋建筑施工,市政、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等,民用自建房除外),严格落实扬尘管控“8个100%”(线形工程为“6个100%”)措施。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责任单位根据管理主体进行界定:属于市级直接管理的项目,由市级行业直管部门组织申报、发放绿色施工证、进行监管;属于区县级直接管理的项目,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发放绿色施工证、进行监管;不属于市县直接管理的项目由所在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并进行监管,区县人民政府发放绿色施工证。
在治理标准方面,《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扬尘污染治理整治标准要求,全面落实扬尘面源污染各项治理措施,做到“8个100%”(线形工程为“6个100%”);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物料和裸土覆盖、洗车设施、场地硬化、洒水抑尘、密闭运输、垃圾清运、监控监测共8项精细化管理措施,鼓励将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系统进行智能化连接,实现超标自动喷淋降尘。300㎡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原则上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交通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要在隧道等重要构造物施工现场、拌合站安装在线视频监控,拌合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应安装监控监测设备;施工现场PM10平均浓度原则上不高于150微克/立方米。选择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实行密闭运输并配备符合标准的车俩冲洗措施,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不在建筑类、道路类、水利类的其他土石方施工项目,应参照上述三类标准有关要求进行治理,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发放绿色施工证并进行监管。对不符合上述基本治理标准的一律不得纳入绿色工地。
凡是未纳入管控清单的施工工地秋冬季期间一律不得施工,采暖季期间(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对于满足上述治理标准的绿色工地可以不予停产停工;对绿色工地实施动态管控,通过治理符合条件的动态纳入,不符合要求的动态剔除。当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低于国家下达的改善目标时,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启动停产停工预案。当发生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停产停工。记者 商萍萍 通讯员 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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