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17 20:21:10
胆大,驾驶人冯某某驾驶证已注销却驾驶大货车上路行驶。幸好,淄博交警部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日前,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进行视频巡逻时,发现在兴学街路段一辆号牌为鲁Q592**装有电动车的大型货车闯禁区,遂通知附近巡逻民警前往查处。期间,民警在西二路与兴学街路口查处该车,然而让民警意想不到是,驾驶人冯某某出示的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有效期止2015年5月14日。经查询,冯某某的驾驶证已经是注销状态,(驾驶证处在注销状态仍驾驶机动车,视为无证驾驶),而冯某某不仅驾驶大型货车闯禁区还属于无证驾驶,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给自己和他人出行都带来极大的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店交警对驾驶人冯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无证驾驶的理由千千万万,归根结底就是驾驶人侥幸心理作怪,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淄博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且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我国驾驶证也对应分为不同的等级,驾驶人驾车上路应当具有与所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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