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5 16:20:12
齐鲁网淄博12月5日讯(记者 孙凯旋)近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公布10起案情,涉嫌受贿、过失致人死亡、隐瞒犯罪所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罪行。
近日,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被告人关键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被告人刘承峰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被告人黄庆华以受贿罪、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被告人蔡润玲以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淑芹、赵精国、韩春霞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三名被告人均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津铭涉嫌盗窃金店未遂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刘津铭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冀福民涉嫌污染环境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冀福民一审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段义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段义雄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晓明、何广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何晓明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何广一定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庆涉嫌抢劫、盗窃一案,经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张庆一审以抢劫、盗窃罪而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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