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1-23 19:51:11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周村区政府日前发布通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周村区部分车辆禁行时间、区域和路段进行了调整。
《通告》所称车辆是指重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禁行区域或禁行路段的,除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且达不到国IV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外,其他货车可持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禁区通行证。
周村城区的禁行区域为:西至信阳路(不包括信阳路),北至新华大道(不包括新华大道),南至周隆路(包括周隆路的信阳路路口至兴鲁大道路口段),东至兴鲁大道(不包括兴鲁大道)。
需要说明的是,周隆路的信阳路路口至兴鲁大道路口段,即国道309周村辖区路段。换句话说,上述禁行区域包括国道309周村段。
《通告》还明确了3条禁行路段:体育场路(309国道路口至米山路口)、米山路(体育场路路口至正阳路路口)、城北路(正阳路路口至丝绸路路口)。
对规定的车辆,禁行区域及路段全天24小时全面禁行,新的调整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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