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5日讯 最近,山东多个地市首批新冠病毒疫苗开始接种。按照要求,淄博市也开始对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进行预约接种。
1月4日,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淄博市出国工作或学习人员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公告》,1月1日-2月5日,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可向淄博市14处预防接种门诊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淄博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所所长黄振水介绍:“淄博市疾控中心市一级采购的疫苗是1月1日晚上9点到的,我们后续会根据疫情的防控需要、接种进度,逐步把这批疫苗分到各个区县,分到各个接种点。”
记者在淄博市疾控中心冷库看到,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每支计量为0.5毫升。为了防止疫苗变性以及确保疫苗的活性,除了全程冷链配送外储存温度也有一定的要求。
黄振水说:“我们冷库有一个在线温度检测系统,每天上下两次的手工温度检测,从而确保我们疫苗始终处在最适宜的储藏温度下,一般是2~8度。”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预约接种对象为接种当日年龄在18~59岁之间的成人,且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需按照预约要求进行电话预约,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此次新冠疫苗需要接种两针次,两针间隔2-4周。
淄博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所所长黄振水介绍,新冠肺炎疫苗有好多禁忌症,年龄小于18岁的和大于60岁的不能接种。接种人员是否处于疾病的急性期,如果在疾病的急性期不能接种。严重的脏器功能不全的,比如心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的,也不能接种。
此次除了接种年龄进行了统一规定,市民在接种疫苗期间还需按照日常接种后观察30分钟以及忌口的相关要求外,接种新冠疫苗期间,其他的疫苗是否可以同时进行接种呢?
针对上述问题,淄博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所所长黄振水表示:“在这里不建议与其他疫苗一起接种。从发生反应以后出现异常反应,它的救急途径不一样,很难判断到底是新冠疫苗引起的,还是其他疫苗引起的,所以不建议同时进行接种。”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王良 编辑 张润泽 淄博台 马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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