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4日讯 近日,由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刘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虚假诉讼、诈骗一案在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宣判。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淄博高新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针对案情和证据情况有针对性查找问题以及证据缺口。最终形成纵向以犯罪嫌疑人为主线、横向以个案为切入点,纵横交错、条线缜密的证据网络,保证办案质量。
2017年3月至2019年,被告人吴某某、刘某某以淄博市张店区某商务大厦租赁办公室为据点,假借山东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放贷,先后集结其余8名被告人以暴力或软暴力为基础,利用组织势力影响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共实施诈骗犯罪活动54起,非法获利上千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经法院一审判决,10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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