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25 17:22:04
齐鲁网淄博4月25日讯(临淄电视台记者 李栋) 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治理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等问题,临淄区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代步车在城区实施区域禁行措施。
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禁行区域
北至309国道(不含)南至辛烯路(不含)西至辛化路(含)东至齐都路(含)
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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