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4-20 09:24:04
近日,石先生到临淄区车管所处理自己汽车的违章记录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还有一辆车,自己却毫不知情。
4月13日,石先生到临淄区车管所处理自己汽车的违章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有两辆机动车。其中一辆显示的车牌号是石先生自己的车,而另一辆黄牌车的车牌号石先生却非常陌生。临淄区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查询到,石先生名下这辆黄牌车是一辆三轮摩托车。通过查询,石先生发现这辆黄牌车的车辆检验已经逾期。随后,工作人员拨打了车辆信息上的电话号码。可是对方却表示不清楚此事。正当交警部门核查此事时,石先生接到了一个电话,解开了这个谜团。
原来,石先生曾经的合作伙伴用石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帮他的朋友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并落户。目前,车辆已经几经转手。
今天上午,记者从临淄区交警部门获悉,通过多方努力现在已经找到了这辆三轮摩托车和现在的车主,车主同意在下周五之前更改车主信息。
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邹明卿律师表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司机逃逸后,对方通常只能通过车辆登记信息确定车主列为被告,即使车主能够证明被冒用身份,也难免承受诉讼之累,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在发现身份被冒用时立即向登记部门提出异议,及时维权。记者在此提醒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 伊巍 实习生 刘欣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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