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7-11-16 08:48:11
记者获悉,高新区确定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两个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安全券奖励。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此次高新区确定的“两个体系”建设标杆企业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崇正盛达家私有限公司、山东硅苑科技有限公司、中化帝斯曼制药(淄博)有限公司、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淄博金马化工厂、淄博鑫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淄博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金岭铁矿侯庄矿、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淄博康胜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记者赵瑞雪 通讯员 齐菲 昃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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