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7日讯 4月2日晚,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萌水派出所工作中发现,新冠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吕某某(周村区人)3月30日到萌水镇祥和旅馆住宿时,该旅馆负责人姜某某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也未询问吕某某行程、查验健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文昌湖公安分局决定对姜某某行政处罚。
来源:齐鲁网
2022-04-07 11:16: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7日讯 4月2日晚,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萌水派出所工作中发现,新冠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吕某某(周村区人)3月30日到萌水镇祥和旅馆住宿时,该旅馆负责人姜某某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也未询问吕某某行程、查验健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文昌湖公安分局决定对姜某某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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