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1-05-15 17:33:05
淄博发放首张《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受理单》,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昨天记者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获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我市推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5月13日上午,市住建局正式印发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时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提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前,应首先根据《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备案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权限向同级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经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确定不能达到移交报送标准的,可做出承诺。由建设单位承诺在三个月内,按要求移交建设工程档案。提交承诺书后,建设单位可凭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受理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月13日下午,在获知我市推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后,淄博鑫林置业有限公司万科新都汇项目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咨询受理单相关情况。窗口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办理流程,现场指导企业填写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书》,并根据企业的承诺,现场发放了我市首张《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受理单》。企业负责人说,这项改革为他们提供了很多便利,真是改到了他们的心坎上,他对我市推行的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法赞不绝口。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即来即办”,体现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的新做法、新思路,市住建局和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主动服务、靠上服务、超前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全力优化建设系统营商环境。(全媒体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武媛媛 夏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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