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4-02 09:10:04
“严格执行全区建筑行业不同岗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无故拖欠和拖延发放职工工资,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职工工资……”今年3月15日,在淄博市暨张店区2019年度“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启动仪式上,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锋作为张店区建筑行业企业行政方代表,向全区建筑行业广大职工作出庄严承诺。随着启动仪式的举行,由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人社、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部署推进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和“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活动在淄博更加深入落实和开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营造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今年1-3月份,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开展2019年全省性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暨集中签订“1+3”集体合同活动。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1月,淄博市总工会对全市范围内的企业、园区、行业等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确定了本年度第一季度集体合同到期的190余家企业、园区、行业名单。今年2月,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签订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活动正在有序推进中。
博山区“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仪式现场。
据了解,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为达成一致意见而进行商谈交涉的行为。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职工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重要阶段,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结果和表现形式。”采访中,淄博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推进“1+3”集体合同(综合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约提质增效,是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淄博共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通过开展集中签订“1+3”集体合同,能够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职工来讲,可以了解企业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企业发展;对于企业来讲,可以了解职工真实诉求和意愿表达,施策更加精准,让职工共享发展红利的同时也能实现企业共建。不仅如此,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分配制度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新型分配格局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职工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建设”是2019年淄博工会工作的六大重点项目之一,而“开展集体协商‘深化提升年’活动,深化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签订、落实好‘1+3’集体合同”则是该项目的重要内容。按照淄博市总工会的规划部署,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管理文化建设,坚持依法维权和联动维权两手抓,推动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源头参与,整合维权资源,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记者 张楠 通讯员 王群 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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