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3-20 08:58:03
为了抓好当前突出问题的整改,坚决遏制空气质量持续反弹,3月19日下午,淄博市举行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会。会议传达了省生态环境厅预警函及市领导批示精神,通报分析了全市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约谈了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会议提出,全市要下狠心、用狠劲、出狠招,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深度改善不懈努力。
2018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全省排名连续两年实现位次前移。但是,当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依旧严峻。
会议提出,各区县、各部门必须按照中央、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快速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针对突出问题,全市将开展四大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全市796家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全市市政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6个100%”或“8个100%”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治。对全市道路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6个100%”或“8个100%”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治。开展城区餐饮油烟、烧烤专项执法检查,对油烟净化设施未配备或不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二是开展机动车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加大对在用重型柴油货车的路面抽检和停放地抽检的力度。开展夜间渣土车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对车辆不冲洗、不篷盖、飘洒遗漏的,一律依法吊销渣土运输资格证。
三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评估专项行动。对2018—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成效进行评估,为今年秋冬季减排措施的制定提供支撑。国家、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各区县、镇办一定要督促企业将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部门也要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交流,对于用电量不降反升的问题要扭住不放,一查到底。对于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或追究刑事责任。另外,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禁止企业点火复工,不能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
四是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专项治理专项行动。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同时,要以2020年执行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限值依法依规开展已建成治污设施的各类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持续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加快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已建成的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配套治污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依法限期整改。
记者 马斌
通讯员 支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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