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11-13 10:30:11
11月1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从11月10日起,淄博市对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改革。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制定或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明确备案管理办法,制定或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制发告知承诺书和示范文本,制定或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明确优化准入的措施和业务办理流程,制定或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统一化,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加强信用监管,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信用约束力度。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着力为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记者 赵志斌 王兴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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