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2-02 14:36:12
近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责任人员信息,对2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进行公示。
顾元伟,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杜振宇,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共处罚金三千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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