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
2019-09-29 09:30:09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尚龙江对高青县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尚龙江根据“四不两直”检查要求,先后到淄博联昱纺织有限公司、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齐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单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用电量对比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企业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合理,是否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经检查,各企业停产、限产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均落实到位。全县主要污染物指标PM2.5、PM10等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尚龙江在检查中强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及相关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敷衍应付和等靠思想,以最严肃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坚实的力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各项减排措施,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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