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8-06 14:32: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6日讯 目前,淄博市15-17岁青少年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8月6日,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所所长黄振水就12-17岁未成年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黄振水介绍,关于12-17岁青少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目前淄博已于8月初启动15-17岁人群接种,8底至9月初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9月底完成12-17岁人群全程接种。现正在开展15-17岁人群接种。
因为18岁以下人群属于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必须由学校工作人员或者学生监护人陪同,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基础上,需要提供监护人一方(父亲或者母亲的)的身份证件;由监护人签字的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及预防接种证等材料。
在校学生具体接种安排由主管部门指导学校通知。非在校人群由社区组织或个人预约接种。
那么12-17岁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否跟成年人相同?黄振水表示,目前15-17岁人群接种的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及分包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2剂,两剂次间隔3-8周。在接种禁忌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
但是,如果接种未成年人存在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等情形,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此外,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存在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也不能接种。
黄振水强调,接种前后,18岁以下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孩子身份证件;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接种前,监护人需要了解新冠疾病和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为儿童带好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如有接种证亦请同时携带;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到达接种点后,接种者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戴口罩、亮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侯种、预检、接种、留观不要交谈。接种前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离开接种点返家后,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1周内孩子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由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绝大多数为一般反应,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发热、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据黄振水介绍,通常这类反应会随着时间推移自行消失,无需特殊处理,第2剂可以照常接种。
但是,仍有个别人对疫苗成分过敏,如果接种第1剂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严重反应者,或者出现其他属于接种禁忌的情况,不建议接种第2剂。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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