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1-06-03 09:46:06
记者获悉,自5月26日起,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分别委托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淡水渔业研究院水产品质检中心,对淄博市开展2021年度第二季度水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共抽检高青县、淄川区、沂源县等地样品24个,于6月2日圆满结束。
此次,省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检高青县养殖环节产地水产品样品6个,其中草鱼2个、鲢鳙鱼2个、鲤鱼2个;省级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检高青县水产苗种样品4个,其中草鱼1个、鲢鳙鱼1个、鲤鱼2个;省级产地养殖水产品风险监测共抽检淄川区虹鳟鱼2个、沂源县产地养殖水产品样品6个(包括鲤鱼1个、鲢鱼2个、鳙鱼1个、草鱼2个);国家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从我市高青县水产品生产主体抽检样品6个,其中草鱼6个。
据悉,省级有关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依法对监督抽查过程中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
记者 赵瑞雪 通讯员 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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