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0-05-18 09:23:05
5月17日,淄博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建立非法入境人员举报奖励机制的通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持续扩散蔓延。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发动广大群众踊跃提供非法入境人员、组织者、参与者和未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故意逃脱健康管理等人员线索,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共同守护淄博美好家园。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通告中明确:
严禁偷越国(边)境,严禁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自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含中国公民、外国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举报偷越国(边)境的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企业),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国内疫情防控局面。凡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获案件的,每起奖励3000元人民币;举报14日内境外来淄人员中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每举报1名奖励500元。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据悉,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防控结束后自行废止。
记者 赵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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