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0-03-17 11:31:03
加快认定一批扶贫产品,打造一批扶贫农产品品牌,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有效解决因疫情影响造成的农产品积压问题;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等,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最长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且不超过6个月……3月上旬,全国、省、市接续召开脱贫攻坚大规模会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指明方向。昨日记者自市扶贫办获悉,我市已制定多项政策举措,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淄博市要求,疫情期内更要高度关注贫困人口生活状况,特别是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人口,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按照“停课不停学”要求,做好贫困家庭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对需定期就医或长期服药的贫困人口,组织开展送医送药上门。
加快推进2020年度产业扶贫项目,适当简化流程,加快招投标进度,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力争9月底前基本完工。财政支持的村级小微扶贫项目,可按规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
加快认定一批扶贫产品,制定一批区域性扶贫标识,公布一批扶贫产品目录,打造一批扶贫农产品品牌。鼓励引导大型电商平台为贫困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协调各大电商平台开展专项营销,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物流运输绿色通道,有效解决因疫情影响造成的农产品积压问题。
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协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有序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按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利用光伏扶贫电站等扶贫项目收益,积极开发村内公益岗位、扶贫专岗等,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
加强即时帮扶人口动态监测,统筹落实好低保、助残等即时帮扶政策,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及时发现因疫情影响可能返贫或新致贫的困难群众,即时纳入帮扶台账,疫情期内对出现困难的人口,先行开展帮扶,待疫情结束后再完善相关手续。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以及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有关的扶贫贷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最长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且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扶贫企业和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资金支持,适当增加农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对带动贫困户脱贫成效突出、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扶贫龙头企业,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目前,已为全市11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46家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和3家小微扶贫站点发放一次性生产补贴,共计202万元。
记者 赵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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