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0-16 08:47:10
10月15日,淄博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针对预防交通道路事故进行了“五大曝光”其中包括: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会上并对淄博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和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据了解,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共7964辆。其中旅游客运车辆7辆、公路客运车辆10辆、危化品运输车辆157辆、重型货运车辆3321辆、营运车辆4472辆。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有405辆。其中公路客运车1辆、危化品运输车辆1辆、重型货运车辆197辆、营运车辆206辆。
另,通报淄博市高危风险运输企业398家,其中纳入红色监管企业47家,纳入黄色监管企业351家。同时还曝光了1名终生禁驾人员,管某军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被终生禁驾。
此外,淄博市交安委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目前各相关部门已进行联合整治。在此,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广大群众,途经隐患路段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按照路段标志、标线以及规定速度通行,确保出行安全。
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9年6月17日1时16分左右,李某驾驶鲁CN919C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载刘某、范某、薛某)沿博山区金晶路行驶至鼓浪屿装饰材料城路段处时,车辆行驶道路左侧将停在金晶路南侧停车位上的张某男的鲁C76U37号小型轿车碰撞后,又先后碰撞了停在金晶路南侧停车位上的潘某忠的鲁C3385J号小型普通客车和吴某伟的鲁CU781L号小型普通客车,致使李某、刘某、范某、薛某受伤,四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鲁CN919C号小型普通客车受损严重无法启动行驶,驾驶人李某逃离现场,未在现场报警。
2019年8月1日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并拘留15日。执行期限为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23日。
案例二:
2019年9月24日11时18分许,赵某友驾驶鲁CH85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高青县田横路行驶至双庙加油站东100米处时,与史某信驾驶的载有李某芳的电动三轮车相刮,致使史某信、李某芳受伤,李某芳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赵某友驾驶鲁CHX85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逃逸。高青交警大队经过28小时的排查,查遍数十处监控、排查近百辆车,最终锁定嫌疑车辆,将肇事嫌疑人绳之于法。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2018年12月13日6时30分许,管某军驾驶挪用鲁CPV623号牌的未注册登记的二轮摩托车,在周村区北郊镇同济路大姜小学门口路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肇事车辆从事故现场逃逸,致王某东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死亡,造成死亡逃逸道路交通事故。 管某军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且交通肇事后逃逸。2019年5月14日,经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决,管某军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9年9月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管某军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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