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鲁中晨报
2019-06-11 12:03:06
记者从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企业年报工作将在6月30日截止。工作人员提醒,企业要提早进行年报,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形成不良记录。
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的规定,由市场主体于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填写并公示上一年度的年报信息。也就是说,2018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18年度报告。2019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2020年起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报告,今年无须报送。
如果企业不按时年报,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形成不良记录。未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报送2018年度报告,将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也会在阿里巴巴或淘宝上开户、银行开户贷款等方面受到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交易。同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虽然可以通过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库,但会留下永久的痕迹。
在申报程序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登录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年报公示入口进行网上年报,个体工商户有网上年报和报送纸质报告两种方式,如果选择报送纸质报告的,就到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年报。值得注意的是,自前年企业年报中陆续增加了社保、统计、海关事项,这些也需要企业一起进行年报公示。如果年报内容有错误,企业可在年报期内更正年度报告公示信息。6月30日年报期结束后,年报更正功能关闭。
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贾莹 孙即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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