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9-05-21 18:45:05
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因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被罚300余万元。
记者获悉,通报公布了全国17个外汇违规案例,对5家银行、6家企业和6名个人开出共计8443.7万元的罚单。违规涉及分拆逃汇,私自、非法买卖外汇,个人分拆售付汇,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虚假转口贸易付汇等。其中,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因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016年5月,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虚假合同、发票、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55.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9.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镇,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金1亿元,曾荣获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金奖”;被山东省工商局评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被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为“山东省质量免检产品”;2004年,跨进中国名牌的行列;2005年,公司的“清田”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记者 马玉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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