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07 22:01:11
齐鲁网淄博11月7日讯 11月7日,记者从高青交警大队获悉,从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3月底,高青交警将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代步车专项整治工作。其中,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将集中整治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整治重点道路为国道克黄线(G233),省道寿高线(S316)、田高线(S309)、高淄线(S235),城区主干道及校园周边路段。重点车辆为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代步车及电动自行车。将重点查处违法载人、不各行其道、闯红灯、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集中整治阶段,高青交警大队将加强对车站、医院、商场周边等非法营运代步车聚集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对非法营运的代步车进行依法查扣,并将其移交至执法局交通稽查大队,依法处理;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一律严格依法及时处置,并根据2017年划定的代步车禁行区域,依法查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高青交警大队在代步车通行量大的学校、商场、施工工地、集市、劳务市场等周边道路设置固定岗,并在午后13:00-15:00,晚上17:00-21:00部署充足警力,依法查处各类代步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查处的代步车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一律由支队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机非鉴定后进行处罚。
附:高青县代步车禁行区域范围
北至田横路(不含);南至大悦路(不含)、高苑路(利居路至营丘大道段)(不含);西至利居路(不含)、营丘大道(大悦路至高苑路段)(不含);东至芦湖路(不含)。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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