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02 15:53:04
齐鲁网淄博4月2日讯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检察部门获悉,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共公布5起案情,涉及贩卖毒品、盗窃等罪行。
近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崔杰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经高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崔杰一审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延国、薛芳涉嫌盗窃一案,经高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王延国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薛芳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云俊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高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王云俊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云水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247.53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云坤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374.45元。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纪宪涉嫌盗窃一案,经高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马纪宪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近日,淄博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杜绪亭、张帅、侯发兴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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